| 2010年03月11日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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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浙江省地税系统补正承诺制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发布人:freedance 发布时间:2009-3-16 15:50:25 浏览次数:1710 |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乐地税征〔2008〕142号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推进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创新服务手段,方便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现将《浙江省地税系统补正承诺制暂行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税友2006》中与该业务相对应的模块是办税服务/一次性告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制度 办法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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