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02月09日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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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人:freedance 发布时间:2007-9-3 10:43:10 浏览次数:1474 |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乐政办发〔200〕84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种粮农民农资综合 直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6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通知》(浙财企字〔2007〕121号)精神,2007年我省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并已下达直补资金,为了认真做好直补资金的落实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让广大种粮农民了解、支持农资综合直补政策。 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对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全年预计增支,增加生产成本开支,而给予补贴的一项支农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种粮农民的关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把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计补田亩数和补贴标准、金额公布于众,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了解党和政府的关怀,努力多种粮、种好粮。 二、做好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配和发放管理工作。 今年,我市按照2007年度早稻实际播种面积分配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其中13个山老区乡镇按单季稻播种面积分配补贴资金。各乡镇要在8月15日前将每户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核实公示后,附农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汇总上报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将按照各乡镇上报的农户实际种粮面积,平均分配国家下拨的粮农综合直补资金,并将为享受补贴的农户在农村合作银行开办农民补贴银行储蓄“一折通”,采取“一折通”方式将粮农综合直补资金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今后直接发放给农民的支农补贴资金都将通过“一折通”渠道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将今年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户。 三、切实加强对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领导。 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部署和落实。市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有关数据统计、报送核查工作。加强对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检查,对虚报种粮面积、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粮食 政策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27日印发 点击此处下载文件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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