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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紧急公告 |
| 发布人:freedance 发布时间:2008-2-4 8:46:24 浏览次数:146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原采取按月预缴方式的纳税人,2008年一季度改为按季预缴。即所有企业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都于4月份15号前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预缴,无需在2月、3月进行申报。二季度另行通知,请纳税人相互告知。 (详见国税发〔2008〕17号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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