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02月09日 星期四 |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
| 大荆分局三项措施完成2009年度税费结算工作 |
| 发布人:ZHUZZ 发布时间:2010-8-11 10:50:20 浏览次数:255 |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截至7月15日,分局已完成2009年度税费结算工作,共补缴营业税11222.89元、城建税29908.14元、教育费附加66948.71元、地方教育费附加45297.45元、个人所得税109403.8元、房产税344935.77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3383.1元、其他税费11347.64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职责明确,把好领导关。及时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税费结算小组,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步骤,把422户企业分解落实到各日常税源管理岗位,由各税源管理岗负责所辖结算企业资料的发放、受理、审核和补缴税费的录入。 二是宣传到位,把好政策关。从市局布置任务后,分局就通过发放资料、召开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税费结算政策宣传,政策咨询解答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结算任务的完成。 三是补缴及时,把好审核关。收到企业报送的年度税费结算表后,首先由税源管理岗通过数据比对审核结算表数据的真实性,涉及补缴税费的按所属月份在《税友2006》中及时录入,涉及房产税税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整的,在《税友2006》中及时调整;然后由各税源管理岗将资料汇总传递至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对企业补缴税费的入库情况、税源调整情况重新进行审核确认。 大荆分局 谷文斌 |
| 财税首页 | 财税百晓 | 青年论坛 | 礼品兑换 | 会员登录 | 用户中心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站故障 |
| Copyright © 2008 乐清财税网[yqcs.gov.cn] 版权所有. yqc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当前版本:2008版 浙ICP备05083511号 |
| 本站由乐清财税网站采编组、技术组维护 联系我们:didk168@msn.com 流量统计 亿新科技 网络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