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02月09日 星期四 |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
| 我市全面推进残疾人安居工程 |
| 发布人:ZHUZZ 发布时间:2010-8-11 10:23:34 浏览次数:286 |
我市全面推进残疾人安居工程 为改善我市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根据《乐清市残疾人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对我市最低生活保障且无房或居住在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中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市财政给予住房改造补助。改造后的住房结构为砖混或砖瓦结构,建筑面积按一口之家不小于40平方米,二口之家不小于60平方米,三口之家不小于80平方米,四口及以上之家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改造。补助标准为新建每平方米补助最高300元,翻新每平方米补助最高250元,维修每平方米补助200元。补助资金从市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 2010年我市确定30个乡镇111户无房、危房急需改造的残疾人家庭为改造对象,补助资金为200万元。今年上半年市财政已预拨50%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款。 行事科 林瑶丹 |
| 财税首页 | 财税百晓 | 青年论坛 | 礼品兑换 | 会员登录 | 用户中心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站故障 |
| Copyright © 2008 乐清财税网[yqcs.gov.cn] 版权所有. yqc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当前版本:2008版 浙ICP备05083511号 |
| 本站由乐清财税网站采编组、技术组维护 联系我们:didk168@msn.com 流量统计 亿新科技 网络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