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02月09日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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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积极部署车船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工作 |
| 发布人:freedance 发布时间:2010-1-5 16:36:21 浏览次数:344 |
自2010年1月1日开始,我市实行机动车车船税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积极动员,及时部署落实各项前期工作:一是及时与各相关保险机构联系沟通,做好“扣缴义务人”政策解释工作;二是协助各保险机构做好从业人员的软件和政策培训工作;三是选取试点保险机构,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试运行工作;四是做好宣传工作,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开展信息报道,同时在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点发放宣传资料,使纳税人全面了解车船税的征收方式,确保代收代缴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税政科 洪露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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